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发新党农电[2018]22号文件安排,2018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科技类项目现已开始接受申报,现就我校申报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支持推广先进适用、高产优质、安全环保的农业技术,增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类型

2018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科技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按照今年自治区财政项目资金整合下达到贫困县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农办今年将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资金的30%切块下达至32个贫困县整合统筹使用,其余项目资金不再安排这些贫困县实施。

(一)重点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以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为重点,打造当地优势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科技示范样板工程,形成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促进农民大幅增收。项目以地州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由地州市党委农办牵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治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共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非贫困县。拟从除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之外的其他11个地州市申报的重点项目中优选出若干个予以重点扶持。

(二)一般项目。支持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特色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与产业融合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设施装备、农产品流通与市场开拓等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单位为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有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能力的涉农企业等。由各地州市各部门项目主管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分配的一般项目个数组织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根据《2018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明确的重点方向,填写《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出申请。

我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是2018年4月20日下午京时18点前,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结合2017年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自治区党委农办对个别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地州和部门2018年项目申报个数相应进行了调减。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真梳理2017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对尚未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人不得申报今年的项目。

(二)关于项目经费的确定。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经费为补助性质,申报时不得超过规定申请补助限额,最终补助经费主要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尤其是项目实施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引导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和发挥科技示范等方面的作用,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综合研究确定。

(三)关于项目信息化管理。为全面提升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今年首次启用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请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项目管理系统,规范项目申报、实施、检查、绩效评价和组织验收等环节各项工作,及时跟进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科学化管理水平。项目信息化管理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反馈。

如有问题请与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于辉 戴泉

办公室电话:8762875

办公地址:行政楼4F007

  

附件: 1、《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请书》附件1.doc

2、《2018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docx

  

                               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8年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