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予以发布。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充分发挥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项目设置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设置。重点项目资助资金10万元,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每项资助资金4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指南》中的重点项目须按原题申报;一般项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突出实践价值和学术含量,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会议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照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注意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一般项目”者,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申请“青年项目”者,除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外,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的组成人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5、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5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均应按照《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数据代码表》填写。对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填写。

6、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至两年。其中个别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可依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期。

7、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未结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已提交课题鉴定稿的除外)。对此,申报单位的科研部门应认真审核把关。

8、申报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需按照《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所列内容,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对已获准立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9、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代码表》等),请从新疆社科规划办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xjskgh.com)。《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申请书》封面学科类别填一级学科,数据表学科类别填写学科下的二级学科。

10、各单位申请人要依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的内容,我处将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申报时间

我校2017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9月12日止。请各单位申请人务必于截止日前将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活页单独装订(可夹在申请书内)。

如有问题,请与我处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戴泉     联系电话:0991-8762875

办公地点:校行政楼4F007

附:2017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