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设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来源: 作者:帕尔哈提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5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学校公共选修课的有关规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设置要求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课程设置要体现综合性,要注重课程的科普性、广泛性和知识交叉性,可涉及农、理、工、经、管、文、法、艺、体等学科,要有利于拓宽、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课程设置要体现前沿性,应尽量选择各学科的研究进展作为公共选修课的内容,并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优化。各教学单位要落实对开课教师和课程内容的政治审查。
学校已向全校学生开设专家讲座(综合类),讲座总计20学时,特别邀请学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每位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可申报2-4学时,题目不限,内容为通识性讲座,最终由各讲座汇成一门课供学生选择。填报格式见附件1。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事理论等课已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为落实该课程的开设和建设,特作如下安排与说明:
学校已于2012年9月开始统一开设公共选修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分为“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个教学单元,各为20学时、1个学分,每学期两个单元同时开设。其中“职业生涯规划” 选修学生限于大一和大二学生,“就业指导”选修学生限于大三和大四学生。
2、从2017级学生开始,“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门课为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所得学分按必修课学分计,不再按公共选修课学分计;从2019级学生开始,“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事理论”四门课为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所得学分按必修课学分计,不再按公共选修课学分计。
3、专业课中安排有类似课程班级的学生不能再选修“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学院应在该班级一年级时统一向教务处递交这两门课程的免修申请,一班一核定。学院应提醒这些班级的学生及时选修其他公共选修课以获得额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二、公共选修课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民族分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愿意为学生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报教师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一般要求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或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有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经历。
3、公共选修课可以面向全校无专业基础的学生开设,也可以分别面向农科、理工科、社科等类别的学生开设。
4、除语言类课程外,各类课程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5、欣赏类课程放映影像时间不能超过总课时的50%,不能只放映不讲解。
6、每位教师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课程名称可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一览表中选定,亦可另行确定。
7、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本学期因各种原因停开公选课的教师在两学期内不允许再行申报开设公选课。
8、上学期学生评教结果后100名教师不能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
9、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实行开课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要加强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和教学内容审查,应对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请在签署意见时标明政治审查结果!
三、特别说明事项
1、申报教师需在2020年6月3日前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交本单位教学办,填报格式见附件2。新开的公共选修课还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电子版)。
2、公共选修课开课单位要对申报教师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申报的公共选修课的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内容进行审核,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在其开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3、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将汇总的教师开课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阿依先·艾力老师处,电话:8763716。
特此通知
附件1.docx 新疆农业大学专家讲座申报表
附件2.docx 新疆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3.docx 新疆农业大学公选课教学日历
教 务 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