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通 知
2018年第13号
关于推荐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将于2018年3月27日前完成(具体通知见附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向自治区推荐教学成果奖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并填写《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和其他说明材料纸质一份(与此同时继续准备文件要求的视频材料),于3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将从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成果奖中择优推荐3项上报教育厅,参加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我校也将其作为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候选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向红玲。电话:876220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