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教发〔2018〕9号
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督导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我校教学督导组织机构,明确教学督导任务,完善督导工作职能,增强督导工作的可操作性,结合我校教学督导工作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组织
校教学督导组由热爱教学工作、关心学校事业、致力教学研究,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胜任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或即将退休的教师和高教研究人员共同组成。
校教学督导组由组长、督导员和秘书组成,原则上组长和督导员为非职能部门的退休或即将退休教师,秘书由从事高教研究、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熟悉教务工作的在职人员担任。督导组成员由教务处提名,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主管教学的校领导聘任。
校教学督导组归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并紧密依靠和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
教学督导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了解国家教育法规、方针和政策,熟悉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督导工作规定,依据教学计划、大纲、课程表等有关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教学规范开展督导工作。
(二)调查研究
1.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校制订的办学思想和各项决定、规章制度等情况。
2.调查各教学单位领导重视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情况。
3.调查了解各教学单位教师授课、教书育人、实践教学、民族班教学及学风情况。
4.调查了解各教学单位教学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了解各教学单位领导、师生对全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呼声。
5.参加学校各类教学工作会议,协同教务处开展专题研究。
(三)指导建议
1.在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向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完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每两周会同教务处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三、工作方式
(一)参加教学工作日常督导:通过听课、评教、现场视察、抽查作业、组织座谈等方式,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规范、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监督指导。日常督导活动每人每周至少两次。
(二)进行教学过程阶段性调研:在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开展三次专题调研,重点了解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参加教学检查,抽查试卷,对毕业论文评审答辩进行监督指导。
(三)开展教学管理总体调研:对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各级教学管理制度等每学期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和综合评价。
(四)采取个人自学、专题宣讲、集中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提高自身修养。集中学习可穿插在日常督导活动中,每两周一次。
四、工作要求
发扬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按照“学习、调研、听课、指导、建议、育人”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认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建议、有宣传。
教学督导秘书应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和督导组组长的指导安排下,负责组织督导学习、协调督导组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根据督导员反应的情况定期向全校发送督导反映的情况通报。
二0一八年一月九日
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