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组织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参见附件中的《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等文件。
三、为了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学校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学校安排了两项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申报数量不得低于前一年度申报数;二是在正式申报前安排我校申请材料由内地专家外审提出修改意见。
四、我校外审报送截止时间是1月28日,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1份和电子版;正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由于我区统一上报要求,逾期我处无法受理。如有问题请于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戴泉
联系电话:8762875 13699357770
电子邮箱:28864899@qq.com
办公室:行政楼4F007
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