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6

关于对我校已到期大学生创新项目

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项目执行进度要求,学校决定对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验收项目范围

截止2017年11月到期的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项目(见附件1、2、3)。

2、验收方式

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验收专家小组,学校派一名学校督导专家参与。各学院安排具体验收时间、验收程序,并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教务处,以便安排督导专家。

3、验收要求及注意事项

1)验收采用PPT形式进行答辩,依据申请时的成果形式要求进行验收,并审核期刊原文或录用通知,对不符合申请书成果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2)除学校收取的验收材料外,学院可结合专业需要自行设定需提交的验收材料,并在验收后保存材料。

3)创新项目负责人拟延期结题的,须提交延期申请书(延期时间为1年),格式见附件6。延期申请书经项目主持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项目负责人所延期限超出其毕业时间的则不准予延期。不能参加验收的项目作验收不合格处理。

4)倡导各学院对验收中发现的特色项目进行宣传,以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和学习。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坚持原则,不论学生是否将要毕业均应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不合格项目经费不予支付。

5)鼓励教师加强对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指导。具体办法详见新农大办发〔2014〕4号文《关于印发《新疆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

6)自治区、学校资助的经费和企业代管的经费学校统一管理,按项目划拨经费额度给项目主持人;学院和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提供经费由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负责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不得提成,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7)验收工作务必在本学期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以验收材料报送到教务处的时间为准。对验收工作不认真、创新项目质量不高、验收不及时的学院,将核减下一年度大学生创新项目数量与资助经费额度。

4、验收完成后请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1)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4,电子版一份;

2)项目总结报告:需填写评委意见,电子版一份;

3)项目成果展示:格式见附件5,电子版一份;

4)答辩用PPT文件:电子版一份;

5)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网下载的电子版和原word版各一份;

6)本次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7。验收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8;

7)所有验收材料纸质装订本一套。注意填写评委意见。

  

咨询电话:8785226  办公室:7F005   

联系人:阿依先·艾力   

  

附件

1.2017年已到期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一览表

2.2017年已到期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一览表

3.延期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一览表

4. 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5. 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展示

6. 大学生创新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7.2017年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

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分参考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教务通知2017年第46号关于对我校已到期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