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1952年8月由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1995年4月21日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学校是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立校,特色兴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能力强的创新人才。学校建设目标是努力把新疆农业大学建设成为中亚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7年我校普通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计划详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专升本”招生院校、专业和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详见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简章附表。
四、推荐报名程序
1、4月10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直升本科定向免费师资班选拔及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将遴选公示结束后的结果报送我校。(新教高办[2017]1号中附件3、附件4)
2、各推荐院校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遴选,特别是对招生对象和推荐名额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教育厅。
3、表格附件4中需添加班级、高考考号、身份证号、在专业中排名、联系电话的字段信息。
4、报送材料中需提供学生新华社统一采集的蓝底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五、考试录取办法
1、选拔考试定于4月29日上午举行,考试科目共2门,一门基础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2、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平时成绩占60%,选拔考试成绩占40%),同时划定选拔考试成绩分数线。
3、拟录取名单在我校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直升本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学费标准(具体数字)
2017年我校普通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生招生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
七、学籍管理
详见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简章附表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一)毕业
1、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全部合格。
2、公共选修课达到2学分。
3、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达到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最低额定学分。
4、综合素质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二)学位
1、思想政治合格。
2、平均学分绩点(GPA)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
3、在校期间未曾受记过和留校察看等处分。
4、汉语言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到达学校规定的要求。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
邮编:830052
电话:0991-8762205、0991-8762375、0991-8762275
传真:0991-8762375、0991-8762275
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