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9

  

关于第十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教务处于3月2日下发了《关于推荐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并规定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于3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

本次共有农学院、林园学院等十个单位报来十项成果。

3月21日,教务处组织了由教务处处长杨红、副处长谭明普、林学与园艺学院院长潘存德、动物科学学院书记阿布力孜·吾斯曼、外国语学院院长马琴、农学院副院长顾爱星、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努力曼·依米提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教育厅本次分配我校3个名额。评审会上每个成果第一完成人进行8分钟的PPT汇报,评委进行7分钟的质疑答辩。经过答辩和评委充分的讨论投票,最终动物科学学院姚新奎等主持的“马产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构建与实践”、机电工程学院李雪莲等主持的“以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基础的农业工程师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林学与园艺学院王振锡等主持的“坚持实践引领、产教融合的实践育人途径,培养应用型人才”等三项通过评审,获得推荐资格(详见附表)。

上述三项成果将作为2018年校成果一等奖申报第十届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请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和认真组织这三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在3月27日前完成材料准备与上报工作。



              教务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