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1



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全面修订本科教学大纲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及其体系和培养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及重点、难点、学时分配等内容。它是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为了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决定对本科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教育思想和教学内容的更新,紧密结合学校及各教学单位“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的培养目标及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

2、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修订工作,安排落实修订任务。教研室应安排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大纲修订的任务,教研室主任应对大纲的编写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确保大纲的编写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对各教研室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进行最后审定,并分类分专业汇总、整理。

二、编写大纲范围

所有开设课程均需编写大纲,其中理论课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编写实验大纲,实习课程编写实习大纲。

三、完成时间

教务处成立教学大纲形式审查小组,组长由吕冠纬副处长担任,侯伟伟作为联络员。本次教学大纲修订形式审查采用科室与学院对接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实验大纲、实习大纲——教务科  负责人:李波、王文君

中语、化工——教学研究科  负责人:阿依先·艾力

草环、动科——教师发展科  负责人:葛倚汀

经贸——考试科  负责人:潘信宇

农学——综合科  负责人:赵蓓

食药、数理、思政——教学质量科  负责人:侯伟伟

水利、计算机、动医、体育——教材科  负责人:帕尔哈提

机交、林园、管理、外语、国教——评建科  负责人:唐茜


820日前各教学单位需将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分别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到相应的对接科室。各科室由相应的负责人安排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并于830日前完成形式审查工作。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说明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大纲编写说明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实习大纲编写说明






教务处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新疆农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说明.doc新疆农业大学实习大纲编写说明.doc新疆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说明.doc